强监管下保险资金运用更加稳健审慎 另类投资需强调规范性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55487.46亿元,较年初增长4.21%。其中,银行存款19773.93亿元,占比12.72%;债券55280.75亿元,占比35.55%;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19247.04亿元,占比12.38%;其他投资61185.74亿元,占比39.35%。
而今年4月1日,修订版本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也正式施行。在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大环境下,银保监会对保险投资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必须以服务保险业为主要目标;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加强委受托管理,要求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不得将受托资金转委托或为委托机构提供通道服务,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等。
面对监管新格局,保险投资又将呈现哪些新气象?在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8(第三届)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建信财险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婧、人保远望产业投资首席投资官左进、英大资产组合管理部总经理张生、波士顿咨询(BCG)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徐勤针对这一主题展开了对话。
谈趋势:未来资金运用更加稳健审慎
针对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下存在的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多部委于上半年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对于保险行业来说,资管新规以及保险资金运用新规的政策引导作用都是十分明显的。据英大资产组合管理部总经理张生观察,总体上看,保险资金的运用呈现更加规范化的特点,投资风格也更偏向于稳健。
具体来说,首先是嵌套类、通道类的业务现在基本已经全面停止。张生指出:“包括去年底原保监会明确规定的‘股权计划不能用于明股实债’等类似的通道业务和嵌套业务已经被全面叫停。”
其次,由于新的保险资金运用办法对一般股票投资与重大股票投资进行了规范,因此举牌、收购上市公司收购的行为也几乎不再出现,激进投资基本全部停止。
此外,在张生看来,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互联互通的方式投资香港市场,也是一项值得称道的变化。他解释称:“以前,险资是凭借争取外汇额度去投资境外市场的。但是,这次放开港股通的市场投资后,险资基本上不用换取外汇,不用获取境外投资资格,通过这种互联互通的形式就可以投资港股市场。当然,未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更新的变化,涉及新三板挂牌股份等,需要我们再耐心等待。”
建信财险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婧也赞同上述观点。她指出,在新的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过去“野蛮人”的投资行为将被严令禁止,股东过度干预保险公司投资的行为也将得到有效抑制。同时,险企自身盲目追求高收益资产而忽略背后的风险和资本金消耗等行为也将受到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保险投资,王婧还补充了“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与普惠金融”的新趋势。具体来说,在新规之下,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有机会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她认为:“新规有效地梳理和整合了过去保险监管中对于资金应用范围的界定。明确提出后续保险资金能够投资资产证券化、创业产业基金等一系列私募股权基金,还可以用于设立不动产、养老、基础设施等,这都为保险公司资产的有效拓展提供了较好的政策依据。”
基于上述见解,王婧提出,未来资金运用会更加强调回归本源,强调运用稳健审慎,并关注资金运用的风险、收益和资本之间的有机动态平衡。
谈现状:另类投资可做,但需规范透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保险另类投资的占比一直接近40%。与2017年末的40.19%相比,另类投资的比重呈现略微下降趋势。
根据张生的经验,另类投资在我国保险投资中所占的比例确实不算低,甚至已经赶超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造成这种现状,与另类资产能够带给保险公司一定优势的风险收益有关。“从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来看,可能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权投资的长远收益是相当可观的,但短期或许无法实现较高收益,保险资金因此就产生了对另类资产的需求;第二,就各资产的配比而言,如果债券收益率不高,那么债权类另类资产的相对吸引力可能会有所上升。”
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张生认为,一段时间内,另类投资都可能维持现在的规模水平。不过,在金融去杠杆、去通道、收紧部分融资等背景下,激进的另类投资,诸如涉及多杠杆、通道以及嵌套的业务被叫停。但他强调:“对于那些规范程度高且风险收益比相对良好的另类投资业务,保险公司还是可以去参与。”
人保远望产业投资首席投资官左进则认为,过去几年,保险另类投资的扩大要得益于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PPP模式的推广,包括不动产债权计划、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私募基金等都进入了另类投资的范畴。“就我个人而言,我更看好私募股权。”
针对保险公司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左进也分享了部分经验:“大致可以分成几个步骤:第一是参与基金的LP;第二是单独投项目;第三是设立双体制的基金;第四是自己做主动管理型的基金。”他解释称:“实际上,现有的十余家保险私募管理公司一直朝着这几个方向在积累经验和人才。未来,保险主动管理的基金会越来越多,也会在保险另类配置中占据一定的份额。”
除此之外,母基金也是相对稳定的一种投资形式,左进与波士顿咨询(BCG)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徐勤均对此有所提及。左进介绍,从实际情况来看,国外部分保险基金都对母基金有所涉猎。“根据国际上的统计结果,目前还没有母基金完全损失的案例。通常来讲,母基金具备风险分散的特性,也具有比较稳定的收益。由于母基金下拥有多家子基金,所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熨平结构型收益。”
因此,在他看来,如果保险公司有能力介入,可以尝试投资一些结构化的母基金;如果经验已经足够丰富,则可以投资平层的基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曾四次提及母基金,具体涉及:培育多元创业投资主体,鼓励和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在风险可控、安全流动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保险公司、大学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鼓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注资市场化母基金,由专业化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受托管理引导基金;鼓励国有企业集众智,开拓广阔市场空间,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母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