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支公司为完成团队人力架构 虚构多名业务员挂职
和讯网消息华夏人寿分公司的数位业务经理因招不满员工,于是虚构人员挂名冒充公司职员,出此下策完成团队的人力架构,营服经理粟某某不仅为此提供帮助,还为此多次索要好处费6.84万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粟某某,男,1972年生,中专文化,案发前系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人寿)湖南分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的营销服务部经理。
2014年3月,粟某某的下属韦某等4人作为营服业务经理,因为无法招聘到足够的业务员,于是通过提交他人身份证等入职资料的方式,将部分未实际入职的人员挂名充当部门业务员,以此来达成各自营销业务团队的人力架构。经法院审理查明,粟某某明知此事,仍然利用职权在入职审批方面为上述4人提供帮助。
粟某某在供述中表示,韦某等4人是他的下属,平时他们虚构了业务员,以个人名义冒用他人身份购买保单,自己都提供了关照。于是在下属获得公司提成和奖金之后,粟“就向他们索要了好处费68400元,名义上收取部门活动经费,实际上是个人拿了,并不是用于部门活动。”
2016年8月,被粟主动退缴5万元非法所得给华夏人寿湖南分公司,在案件审理中,该公司已将款项退交至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认为,粟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粟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没收已退缴的受贿赃款5万元,冰继续追缴受贿赃款1.84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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