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产品虚假造势 行政监管和平台日常管理待加强

消费者要想避免被骗,擦亮自己的双眼非常重要。小心辨识,理性消费。而除了自己要有一双慧眼外,更重要的就是舆论监督。

顾客排长龙、满屏炫富照、荣誉证书数不清……近年来,很多年轻人的朋友圈,时常转发一些时尚、流行的“网红”产品。“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些“网红”产品的“爆棚”人气,实际上是通过夸大其词的宣传甚至造假炮制的。

其实,何止年轻人的朋友圈,“网红”产品宣传造势的对象,可谓不分男女老少,好多中老年人的朋友圈同样被那些眼花缭乱的营销信息所充斥。这些宣传的共同点,就是利用消费者的性格弱点,和人性中的共性,一边狡诈地引诱消费者落入圈套,一边狂轰滥炸,强制植入,以达到营销形象和销售产品的目的。

技术进步是一柄双刃剑,如今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娱乐、社交、学习,但与此同时,也给一些人捞取不义之财提供了绝佳的技术手段。无论是采取不正当手段线上刷“赞”,还是线下雇人排队造势,不管是合成照片、虚构荣誉、虚假炫富、自抬身价,还是采取各种各样炫酷、唯美的效果设计哄骗买家,都是这种现象的生动体现。

对此,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对症下药,认真处理这些害人的“网红”。许多 “网红”产品由于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缺乏正规的生产流程和检验,质量堪忧,甚至害人健康;炮制“网红”产品的多种套路,也明显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项法律。这些问题,无疑应当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加强监管与追责。

不过,朋友圈里的“网红”产品造势,也不一定都是违法广告,是否违法违规、违了什么法律法规,不能一概而论。这个问题上,平台应当负起甄别的责任。腾讯微信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就表示,他们对这种现象“高度关注”,对用户举报较多、涉及销售假货、诈骗和商业侵权的个人微信号,都会进行封号等处理。

在如今这样一个新媒体时代,奸商想把自己的产品吹得天花乱坠,并不是一件难事。消费者要想避免被骗,擦亮自己的双眼非常重要。小心辨识,理性消费。而除了自己要有一双慧眼外,更重要的就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不光是机构媒体的事,来自民间的舆论监督同样不可或缺。

总之,杜绝“网红”产品虚假造势,仅靠行政监管和平台日常管理是不够的,消费者也必须迅速成长起来,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趋势。与此同时,政府的服务和执法工作一点也不能懈怠。

关键词: 虚假造势 行政监管

责任编辑:yt421

相关内容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百度地图 |

本网站由中国观察者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信箱:992 58 35@qq.com 媒体合作QQ:992 58 35

1999-2018 www.guanchazhe.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