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省发细则 央地密集部署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链
我国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正在全面提速。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措施,更大释放创新活力。地方层面,《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上海、广东、四川等地近期相继发布细则方案,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全国十余个省份出台政策,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央地政策密集出台
7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会议提出,围绕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差别化经费保障、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开展“绿色通道”试点,加快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
稍早之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6月3日联合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7月1日起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税减免50%。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天津、重庆、广东、山东、安徽、四川、湖北、云南、海南等十余个省份出台政策,支持投资基金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另外,多部门合作、团体“作战”方式也迅猛发展,由辽宁省科协牵头,54家省级学会、14个市科协和18家科技服务机构共同发起的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联盟正式成立。2018年前五个月,辽宁省667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不久前,科技部正式发布关于支持广东省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四川省建设成德绵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吉林省建设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作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抓手的第四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正式落地。
与此同时,示范区建设质量也在不断提升。2018年6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建设闵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在闵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上,主要思路概括为“三三四五”,即突出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改革、国际化网络建设和军民融合双向转化“三个特色”;着眼释放源头转化动力、激发主体转化活力、提升机构转化能力“三个环节”;通过示范区建设,建成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地,成果信息和技术交易的活跃地,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人才的集聚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高地“四个高地”,重点在技术网络全球化、科技资源共享化、创新主体多元化、科技服务专业化、军民融合产业化等方面形成“五个示范”。
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
业内认为,推动产学研融合,关键在于破解产业和学、研“两张皮”的问题。“过去企业委托高校,一纸合同委托项目,高校追求的是高水平论文、高水平成果、发明专利,企业的追求是有市场、低成本、高工艺。这两个追求、两个目标没有同步到一个点上。”中科院某研究所一位科研人员表示,要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报销流程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感觉到专心科研也能“名利双收”。
陈劲表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项艰巨的探索性任务,应以企业为主导,需要大力强化成果转移转化的动力机制,并给予一定的试错容错空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项复杂的跨组织和高智力的创造性任务。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必须强调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中介机构和各级政府的协同配合和无缝对接。另外,还需要科研人员、技术经纪人、投资者和企业家等团队的协同和共同努力。”(记者 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