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内控风险加大 净利润隐忧

4月10日,业界知名新媒体《天基观察》 发布一篇标题为《浙商银行:内控失衡A股艰难回归》的调研文章,引起了中访网和各大财经媒体、社会公众的关注。

据《天基观察》调研文章指出:借道“H”股,最终实现A股回归,金融机构更善于规划发展前景。2017年浙商银行副行长徐仁艳在银行业例行发布会上回答上证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该行A股上市计划还有待5月股东大会审议,之后将向监管部门报批,目前浙商银行资本状况符合监管要求。不过徐仁艳说A股上市时间难以估计,希望争取早日实现A+H上市。时隔数月之后,证监会披露,浙商银行于11月2日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目前处于“已受理”状态。

据《北京商报》报道,日前,浙商银行发布公告,拟将A股发行期限延长12个月。在过去数年间,浙商银行维持了快速增长态势,随之而来的资本金“缺血”、多地分行业务违规问题也引发市场关注。

刷新回归记录

2017年11月,浙商银行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拟发行不超过44.9亿股,被认为刷新了H股回归A股银行发行规模的新高。

而当前,浙商银行正处于回归A股的关键阶段,股权变局亦在伺机而动。

今年3月23日晚,兖州煤业公告称,公司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兖煤国际”)以每股4.80港元的价格,认购浙商银行增发的4.20亿股H股股份。以此计算,此次增持代价达20.16亿元。

“通过投资浙商银行,公司将获得全国名列前茅 的资金渠道和发展平台,在资金运作、资产配置等方面拥有更大的主导性,有利于资金端与资产端的高效配置和发展协同”,兖州煤业称。

截至2017 年 6 月 30 日,浙商银行总资产为 14,532.9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858.14 亿元人民币,2017 年上半年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为 56.13 亿元人民币。

据《新京报》报道,具体看来,浙商银行于3 月 23 日订立配售协议,在香港联交所增发 7.59亿股H 股股份,占浙商银行发行前总股本的约4.23% 及发行后总股本的约 4.05%;占发行前浙商银行现有 H 股股本总额的 20%及发行后 H 股股本总额的约 16.67%。

其中,兖煤国际出资认购浙商银行于香港联交所增发的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4.80 港元,认购股份数量为 4.20 亿股。

本次投资前,兖州煤业持有浙商银行约 5.14 亿股 H 股股份,占浙商银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约 2.86%;按照浙商银行本次发行的上限及公司本次认购的上限计算,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浙商银行约 9.34 亿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浙商银行总股本的约4.99%。

公开信息显示,“兖州煤业”是由兖矿集团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1998年分别在香港、纽约、上海三地上市。2012年,控股子公司——兖煤澳洲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兖州煤业成为中国首家且迄今唯一拥有境内外四地上市平台的煤炭公司。

内控风险加大

浙商银行IPO麻烦不断。原浙商银行董秘被爆出贪污案后,其涉及的数十件诉讼案亦被揭底,而今年以来,浙商银行频频因为分支行违规操作行为领到罚单,其内控风险加大。

今年3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了《张淑卿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浙商银行原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张淑卿贪污罪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张淑卿利用职务便利,在代表浙商银行联系、办理存款业务和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过程中,以假借营销费用名义、使用虚假发票虚列开支等手段,骗取、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479万余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数额特别巨大的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城建)债券连续违约事件波及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后者有超过6000万元债券本息能否顺利收回存悬念。

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11月20日,中城建发布《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即12中城建MTN1)。

12中城建MTN1期限为5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付息日为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28日,按年支付利息,最后一期利息与本金一起支付,兑付日为2017年11月28日。

随后,浙商银行将中城建诉讼至法院,并主张中城建向其支付上述两期中期票据本息、利息违约金及本息违约金等权利。

除此之外,据《北京商报》报道,浙商银行业务拓展带来的边际效应,除了资本金的大量消耗造成资金承压外,公司内控问题也在加速暴露。今年以来,浙商银行频频因为分支行违规操作行为领到罚单。从整理数据来看,涉及处罚的银行遍布于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济南分行、深圳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

5家分行处罚原因分别为向融资企业转嫁成本、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表外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向资本金不到位的住房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

净利润隐忧

今年3月24日,浙商银行公布公告称,以每股4.8元配售7.59亿股新H股。新H股占该公司经扩大后的全部已发行H股及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67%及4.05%。配售价较昨日收市价折让约1.84%。

浙商银行称,本次集资净额为36.15亿元,该行将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公司已就配售获得所有必要的中国监管部门批准,包括中国银监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据《北京商报》报道,事实上,目前正值浙商银行回归A股IPO的关键时期,除了违规经营致使银行信誉受损外,浙商银行自身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在不断暴露。

年报数据显示,2012-2016年的五年时间里,浙商银行不良率呈现连年走高态势,不良率分别为0.46%、0.64%、0.88%、1.23%、1.33%,2017年出现回落,但可能给资产质量埋雷的现象也依然存在。浙商银行虽是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但其大部分营收和利润来自于长三角地区,2017年该行长三角地区营业收入达207.09亿元,在总营业收入中占比超六成;在长三角地区投放贷款额度为4027.45亿元,占比也近六成。

此外,浙商银行2017年净利润增速由两位数锐减至个位数,年内实现净利润109.73亿元,增长8.07%。而在过去的2015年和2016年,浙商银行实现净利同比猛增分别为38%和44%的超速发展。有分析指出,2017年浙商银行净利润增速从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逐渐回归正常水平,主要是受银行业资产扩张趋缓和息差收窄等影响。

责任编辑:yt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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